兰州市第四中学创建于1956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建校六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的八十以后,学校取得了辉煌的办学业绩,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宝贵的四中精神。为更好地发挥我校历史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内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对外促进校际教育交流,经学校研究决定,建校史陈列室。为使校史陈列室资料更加详实丰富,学校自即日起,向全校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历届校友和广大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全面征集兰州市第四中学校史资料和实物,诚望四中人积极响应,大力支持,热心提供宝贵校史资料和实物,学校表示衷心感谢。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史料时间范围:1956年建校至今。
二、征集史料内容:
1.照片类 (1) 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2) 历年在校师生员工获市(地)级及以上奖项人员的工作照或生活照。(3) 历届学校负责同志的登记照、工作照、生活照、集体照。(4) 反映学校各个时期校容校舍、设备设施、学校管理、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情况的照片。(5) 各个时期学校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场景和资料的照片。(6) 各个时期学校教职员工参加校内外重大活动(包括重要会议、重要比赛等)及相关的文稿、证书、纪念品的照片。(7) 反映历届校友重要成就和事迹的照片。(8) 各个时期专家学者、上级领导来校参观、视察和讲话的照片。
2.实物类 (1) 反映学校各个时期办学思想、办学体制、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师生生活、办学成就等情况的重要文书、统计材料、书籍报刊、音像材料等。(2) 各个时期学校印制的各种印刷品,教职工主编或参编的教材、专著,有史料价值的教案,各个时期的印章、校徽、校旗、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借书卡等。(3) 有关学校发展的重要论文、大事记、回忆录等。(4) 学校集体和师生员工个人获市(地)级及以上奖励的各级各类获奖证书、牌匾等。(5) 反映校友重要成就和事迹的获奖证书、书刊、音像制品等。(6) 友好单位或人士赠送我校师生员工具有历史意义的纪念品,上级领导、专家和国内外友人给我校师生员工题词赠言的手迹及相关报道的报刊资料等。(7) 反映兰州四中农场情况的有关资料和实物。
三、征集办法和要求:1、凡能提供上述史料和实物者,请与校史馆筹备组联系。2、愿意把实物赠给学校的,学校在展出时注明捐赠者。难以把实物赠给学校的,学校可采用复印、翻拍等办法复制展出。3、愿意提供实物展出,但保留本人所有权的,可签订学校展出代管协议。4、提供资料务请尊重历史,真实可信。
四、联系方式:兰州市第四中学校史馆筹备组。
电话:136****9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