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宗旨
基金会设立“田家炳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下称本奖学金),是为栽培田家炳中学品学兼优入读我国重点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冀盼同学精进学问,培养品德和修养,回馈社会,贡献国家。

(二) 奖金和金额
本奖学金田家炳中学每年受惠名额上限15 名,每位获奖同学将获发奖状和奖学金 5,000 元人民币(下同);每校每年获发金额上限 75,000 元。
本奖学金的申请、甄选和发放管理等工作均由校方负责。
(三)申请条件
申请的同学高一至高三于田家炳中学就读,获学校发出应届毕业证书。
入读基金会指定高等院校(名单详见附页)且攻读本科学位;
品学兼优,具贡献国家、服务社会的崇高志向;
在同等成绩表现下,家境清寒的学生将获优先考虑。
(四)申请程序及办法
1. 学校每年适时公布奖学金申请事宜,并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统一办理同学的申请;
2. 学校依照本简章基本原则制定校本实施方案,简介有关宗旨、申请条件、奖金、推荐小组组成、甄选准则、发放等细则;
3. 同学须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供学校审核:
i. 填具《田家炳中学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申请书》(原本);
ii. 身份证副本;
iii.中学毕业证书副本;
iv. 高考成绩通知副本;
v. 高等院校入学录取证明书副本;
vi. 高等院校就读证明(如学生证或学生卡或入读高校发出的在学证明)。
4. 学校于每年 10 月 10 日前完成甄选工作,申请的学生务必于10月9日下午5点之前向学校教学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逾期申请或申请材料有缺漏,恕不受理:
5. 本奖学金简章、申请书、推荐书等,可于基金会网页下载备用:
****
(路径:田家炳基金会>田园芬芳>田中奖学金)
(五)奖学金管理及颁发安排
1. 就学校的推荐,基金会审核申请材料后作出审批决定,并专函通知学校审批结果和汇款安排;
2. 奖学金将在每年 12 月底前汇入每校提供的银行账户,学校适时颁发给同学,并保存有关签领纪录(如签领表或银行回单);
3. 学校举行颁发仪式后,务请用电邮提交颁发仪式相片数张予基金会存档;
4. 获奖学生将编入基金会奖学金名册;
5. 同学提交给学校的申请材料(参见上述四之 3)及学生领取奖学金记录,学校务必保存三年;基金会有需要时审核、复核之用;
6.报送的资料必须真实正确,如发现隐瞒伪造,基金会将停止该校的申请资格三年,学校亦须退回该生已领取的奖学金予基金会。

2022 年 6 月修订“田家炳中学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基金会指定高等院校名单
地区
高等院校名称
华东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体育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江南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
浙江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中国美术学院
安徽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南昌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华南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广西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艺术学院
海南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
华中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大学
武汉体育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北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体育学院
河北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山西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西北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长安大学
兰州大学
青海大学
宁夏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西南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成都体育学院
贵州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云南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艺术学院
东北
东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辽宁大学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艺术学院
延边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港澳
香港大学
香港科技大学
香港岭南大学
香港教育大学
香港城市大学
香港浸会大学
香港理工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
澳门大学

兰州市第四中学
兰州田家炳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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